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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  称: 陆海空
建立日期: 2007-12-06
个人自述: 写些自己对法律的感悟,法律实务处理的经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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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张伟仁:中国传统司法与法学
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格
免费表演-所收取的费用
劳动法之立法宗旨
私力救济-自助行为
合同审查审什么,查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看企业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一般地
凭什么?-法律实务所需回答的最
三线擅自搭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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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
因为比较愚钝,所以邓先生的文章
尽管解释不透,只有祝福新年了,
呵呵,大元帅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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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张伟仁:中国传统司法与法学》 (2011-02-10 22:02:00)阅读次数:158

 

本文要旨:批判法学研究的一种倾向,拿西方的一些法学观点来审视、批判中国的司法历史,进而达到否定中国司法的目的,这是一种历史虚无主义的学术研究倾向。

本文所批判的例子:贺卫方所谓中国司法是卡迪司法,没有规则,或不遵守规则,就事论事。

批驳的要点:

1、所谓卡迪司法,仅是韦伯一家之言,而且不符合历史事实。

2、中国的传统司法,既遵守法令,又守陈规,原因是司法官是在受制约的条件下进行司法,如其司法任意为之,则必招来制裁。(以中国清朝司法档案为例)。

3、中国也是有法学的,并非没有法学。

启示:

贺之所谓中国司法是卡迪司法的观点,一是不符合历史事实,二是不符合逻辑。学术研究要达到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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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是否一律无效? (2011-02-09 09:43:00)阅读次数:147

法条: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分析:如果仅看第四十条,可以说一律无效。但三十九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的规定,可以推论并非一律无效。

综合两个法条,回答此问题的关键在于确定格式条款是否符合公平原则。如果符合公平原则,即使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也是有效的。

40条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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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表演-所收取的费用 (2011-02-09 09:29:00)阅读次数:62

可否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免费表演其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如果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那么,该表演是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理解这一规定时应注意三点:
  (1)表演的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如果表演的是他人还没有发表的作品,就应当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2)表演应当是免费的。这里所说的免费表演是指非营利性的表演,既不向观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目前社会上经常有一些“义演”活动,对于这些“义演”活动是否属于免费表演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学生在假期里自行组织下乡,进行“义演”,开展普法活动,这种“义演”属于免费表演。其他的比如为“希望工程”募集捐款,为受灾地区募集赈灾款项等活动,虽然这些“义演”可能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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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之立法宗旨 (2010-12-24 15:34:00)阅读次数:83

立法宗旨是什么?是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吗?那么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生产是财富之源。必须把保障劳动,促进劳动,作为劳动法之归属。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议论纷纷。有契约自由论者,有铁饭碗论者,有引起经济危机论者,或危言耸听,或百般恐吓。

那么如何判断一部法之优劣?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是根本性之标准。检验法律之实践,亦在于是否落实三个有利于。

劳动合同法,要在提高产业升级,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适应这个潮流的企业,要发展;逆这个潮流的企业,要完蛋。

企业,也要识时务,顺潮流而动,不可逆潮流而为。

 

张五常、梁慧星等所谓契约自由之言论,不过是神化了市场自由。但真正完全的市场自由,是从来没有过的。市场,从来都是受操控的。市场,被操控是必然的现象和趋势。所谓市场自由,只是部分的、片段的、现象的自由。因为自由,从其本质而言,是反人类的。人作为主体性的存在,是不允许客体的自由。作为人的对象物的市场,都是为人所控制,或尽力所控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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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力救济-自助行为 (2010-12-24 10:37:00)阅读次数:85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而言,是限制私力救济,提倡公力救济。但正如中医一样,西医的发展虽然使其成为主流地位,但并不能消除中医的存在,甚至也不能消除巫医的存在。因为对于当事人而言是不看广告看疗效。公力救济解决不了问题,必然会借助于私力救济。白道解决不了,就必然借助于黑道。

因为活人不能让尿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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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审什么,查什么? (2010-12-14 17:14:00)阅读次数:93

文本的审查。字通句顺。意思清楚。权利义务内容安排合理。

重点的审查,是履约能力与约定是否匹配,履约收益与合同目的是否匹配。这是合同审查的重点,实质性的审查。但此类审查,一般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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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看企业管理 (2010-12-09 08:19:00)阅读次数:88

企业管理活动,同样也依法进行。依法管理,管理活动必须建立在法律的依据之上。

依法管理,包括依法建立管理制度,执行管理制度。

无法律,则无管理。

管理者管理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依法建立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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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不适用专属管辖原则 (2010-12-08 09:16:00)阅读次数:93

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2、民诉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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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法律实务所需回答的最大的问题 (2010-12-08 09:00:00)阅读次数:124

如何处理法律实务问题?首先,问题已经由现实提出了。那么如何予以回答?你的答案是什么?为什么是这样的答案?你的答案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是权力吗?你的权力允许你这样做吗?你的权力依据是什么?等等,一切的问题,都要围绕着“凭什么”这个中心进行答案组织。

凭什么?可以分为两大部分,法律部分,事实证据部分,这就是所谓的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与事实,均是凭证。

你如果要确保你的答案经得起考验,经得起审判仲裁程序的考验,你就必须把你对法律实务问题的回答牢固地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凭什么?

多问几个凭什么,进行更彻底、更深入地思考,进行更周全的答案组织。

凭什么,这个问题就是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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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擅自搭挂的处理 (2010-12-05 16:44:00)阅读次数:115

一、问题的提出:

擅自搭挂是违法的。但是权利人对于他人未经其同意擅自搭挂的,应如何处理?是采取私力救济,还是采取公力救济?采取私力救济是否存在法律风险?采取公力救济,应如何办理?

 

二、确定擅自搭挂违法性的规定。

此类方面的规定较多。在此不作列举。

 

三、拆除擅自搭挂此种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尤其是在擅自搭挂的电力线路、广电线路、电信线路投入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拆除是否具有违法性?

实质问题,是否允许私力救济的问题。

在实践上对于此类问题的回答并不统一。如有供电部门对于擅自搭挂电力杆路上的线路有发函告知-给予合理的整改期限-逾期不整改则拆除的处理程序的报导。

如对电信业内,通信运营商动刀子剪电缆的行为,则有视为恶性竞争,并导致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报导。

相关规定:国务院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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